已认定工伤,工伤鉴定的程序有:
1、单位或者职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提交工伤认定材料,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认定的流程是: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这取决于此时进行的评估。如果补偿是基于工伤赔偿,则应在工伤评估之前进行工伤评估;如果赔偿金是基于工伤赔偿,则可以直接去司法鉴定办公室进行残疾鉴定。
2、因此,在未申报工伤证明的情况下,需要对受伤工人进行评估,主要是看需要进行哪些评估。
3、在正常情况下,这是与工作相关的伤害评估,但也可能是残疾评估。对于前者,不能不报告工伤证明而做,但是如果是后者,则可以不及时报告工伤证明来做。
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不同的。不同之处有: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