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也就是说,租出去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但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不得租赁的房屋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金条款。
下列房屋不能租赁: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1、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