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2、(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上述情况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且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有上述情形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禁止结婚的条件如下:
1、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比如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