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代书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代书,见证人和代书人必须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继承人以及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均不能作为代书人和见证人。
代书遗嘱继承人可以在场,但是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只是在场,不作为见证人的有效。如果作为见证人无效。
根据《继承法》第17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无效,并且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1、遗嘱继承人范围,从法律上说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只是指定哪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并且打破第一、第二继承人顺序。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人继承遗产的,在法律上准确说叫做遗赠。
2、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3、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4、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6、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7、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8、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