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调解书不服的处理方式是如果能证明调解内容违背了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并根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任何一方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离婚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如下效力:
1、结束诉讼程序;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民事调解书一般需要记载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原、被告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2、立案受理时间,诉讼程序信息;
3、事实部分一般会写明夫妻关系建立时间,离婚原因,子女、财产等情况;
4、写明双方离婚协议的内容及诉讼费承担主体。
离婚调解书是由法院作出的文书,所以当事人是不用写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