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不是必须要改身份证地址的。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户口迁移地址变更,并不是法定必须换领身份证情况,可以暂不换领。当然,如果你自己觉得有必要换领,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换领新的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通迁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婚户口不迁是可以的。结婚并不是一定要迁户口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孩子户口不能强迁,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当事人可以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联系办理户口迁移。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协调婚姻另一方予以配合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