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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个人债务清偿有哪些(在离婚时的财产有哪些分割原则呢)

时间:2024-01-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庆叶子

离婚时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个人债务清偿有哪些?

在离婚时的财产有哪些分割原则呢

1、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第四:公平原则

5、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6、【法律依据】

7、《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问题

1、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问题是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

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