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承揽关系可以是劳务的。承揽关系就是承揽人应当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然后由定作人支付报酬,两者的关系是平等的。两者形成劳务的,就是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来履行义务,两者的关系也是平等的,跟承揽关系是相似的,所有承揽关系是属于劳务。
1、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
2、依据民事诉讼法、商事仲裁规则,该约定属于约定不明,仲裁无管辖权;
3、如果境外公司在我国有临时办事机构,可以向该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办事机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物品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合同中出现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的,双方即可解除劳务合同。
2、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3、【法律依据】
4、《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