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做安置房征营业税。只要村安置房达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国家就要依法征收交房产税。目前房产税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第二种是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主要是根据产权取得的时间来决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营业税,法定税率是5%。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通过拆迁安置取得的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2、按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3、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普通住宅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普通住宅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交易安置房时,如果安置房满五年的就不需缴纳营业税。如果不满五年需徼纳5.6%的营业税。具体说明如下:
1、营业税,法定税率是5%。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通过拆迁安置取得的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相关说明: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动迁房交易政策有一些具有完全产权的动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动迁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合法凭证。
买卖不满五年的安置房是需要交营业税的,营业税法定税率为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