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建筑行业,开票100万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城建税=增值税*7%或5%,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印花税=建安合同金额*万分之3。
建筑行业挂靠缴纳的税金有增值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
挂靠全称是企业挂靠经营,是一个行业术语,指机构或组织从属或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织。
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但在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条,则直接表述为“挂靠”。但在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条,则直接表述为“挂靠”。
建筑企业应该按完工程度来确认对应的收入和成本,如果企业有在外地进行施工的,需要在外地预缴税金,实操中并没有规定开票与预缴税金的先后顺序,所以可以先开票,后预缴税金,对于建筑业企业具体什么时间缴税,并没有明确规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应该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收到业户或总包方预付的工程款,应该在收款后及时向机构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异地施工项目)预缴增值税。
企业的印花税分为计提和支付两个过程,其会计分录如下,
企业计提该项印花税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