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发生工程施工成本支出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银行存款等科目。
取得收入结转成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应该分别核算。按规定增值税和缴纳营业税。即:3000万缴纳营业税,6000万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2、(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3、(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5、(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6、(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