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固定资产入账的下月开始提折旧。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从安装完毕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提取。计提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账面价值。
拓展资料:
直线法(straight-line method)根据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寿命中的磨损状态而确定的成本分配结构。
直线法依据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强度比较平均,而且各期所取得的收入差距不大。在直线法下,折旧金额是时间的线性函数。
产量法(production method)根据固定资产的产出量分配其成本的方法。
产量法的依据是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主要是受其使用量影响,其合理性取决于三个条件:
(1)固定资产的每期用量波动较大;
(2)固定资产使用期内的产出的每期用量波动较大;
(3)固定资产服务潜力的下降与其使用程序密切相关。如果符合这三个条件,产量法是最符合配比原则的。反对产量法的人认为,估计固定资产的产出量比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更加困难,而且很难考虑功能损耗因素。
采用产量法折旧,折旧费用是一项变动成本,而不像直接法的折旧费用那样是固定成本。
固定资产的产出量可以用机器小时或产量(如汽车的行驶里程)来衡量。
固定资产残值不是必须计提。
假如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完成后真的不会有净残值,可以不计净残值;但是一般的固定资产还是要考虑净残值的。再有就是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时,在最后两年前计提折旧时是不考虑净残值的,最后两年要考虑净残值,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一般按月进行折旧,企业在月末的时候,根据固定资产的金额和所采用的折旧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等,
贷:累计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累计折旧”这个会计科目比较特殊,属于资产类账户,但是与一般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不同,它是贷方登记增加,借方登记减少,可以理解为特殊的资产,简称“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