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的计算公式为: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损失(或无法收回的金额)。摊余成本,是指用实际利率(此处指同期市场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过调整后的结果。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期末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它是某个时点上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①实际利率法摊销是折现的反向处理。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现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③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本金)=期初摊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即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④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⑤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摊余成本等于其账面价值的两种特殊情况: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若仅仅是公允价值的暂时性下跌,那么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时,不需要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的金额,此时摊余成本不等于账面价值。
2、贷款。已经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摊余成本也不等于账面价值,因为其摊余成本要加上应收未收的利息。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日的公允价值)、其他综合收益(差额);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其他综合收益(差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初摊余成本就是求应收本金和应收利息的现值。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根据新准则第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对于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及贷款和应收账款、满足三十三条规定的金融负债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息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的公式为: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损失(或无法收回的金额)。实际利息率的公式为:实际利率=将未来合同现金流量折现成初始确认金额的利率。
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计算:
摊余成本,是指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①扣除已收回的本金;
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损失(或无法收回的金额)。摊余成本,是指用实际利率(此处指同期市场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
预计负债属于负债类科目。
预计负债是指根据或有事项等相关准则确认的各项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以及固定资产和矿区权益弃置义务等产生的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一般反映的是企业未来将要承担的现时义务。比如说,固定资产报废时发生的弃置费用,售出产品后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和可能或基本确定要必须赔偿的未决诉讼金额等。
预计负债审计是专项审计的一种,预计负债审计的内容包括:
1、确认预计负债的核算是否完整、预计负债的计量是否符合规定。
2、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预计负债的披露是否恰当进行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