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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工伤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工伤认定老板不盖章的话怎么办)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惠心酱

1、这取决于此时进行的评估。如果补偿是基于工伤赔偿,则应在工伤评估之前进行工伤评估;如果赔偿金是基于工伤赔偿,则可以直接去司法鉴定办公室进行残疾鉴定。

2、因此,在未申报工伤证明的情况下,需要对受伤工人进行评估,主要是看需要进行哪些评估。

3、在正常情况下,这是与工作相关的伤害评估,但也可能是残疾评估。对于前者,不能不报告工伤证明而做,但是如果是后者,则可以不及时报告工伤证明来做。

不认定工伤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工伤认定老板不盖章的话怎么办

1、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2、【法律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七级单位不培偿怎么办

1、工伤鉴定七级单位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4、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