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民政局会给发离婚证,原来的结婚证上面会加盖:双方离婚,证件失效的章。一般会收回之前的结婚证。从法律意义上,自己手中保留没上缴,或者没收的结婚证书是没有用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发给离婚证。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需要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无配偶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离婚证或者判决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离婚后可以办结婚证,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3、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5、(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6、(二)非双方自愿的;
7、(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8、(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9、(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可以,离婚了在法律上两者均属于没有配偶,所以两者同居不违法但属于非法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违法);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