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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如何执行(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愉婉子

1、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2、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3、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

4、【法律依据】

5、《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6、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7、(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8、(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9、(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0、(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如何执行

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等。

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并不影响强制执行,它不会导致强制执行暂时停止或者永远终止。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