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代表中央(或地方)政府按预算以发行债券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形式发行债券,其中中央政府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为国家公债,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为地方公债;其它长期借款。分类债券债务与借款债务;国内债务与国外债务;国家债务与地方债务。管理要求中央政府财政预算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国家法律或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借债务。核算方法按照财政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预算会计分别设置“借入款”科目,分别核算各自预算举借债务,运用收付实现制原则,根据实际发生举借债务数额计量。上下级财政之间临时性借垫款不在此列。
全面预算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业务预算、专门决策预算和财务预算。
①业务预算:业务预算是基础,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业务直接相关的销售预算(业务预算的编制起点)、生产预算、直接材料及采购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期末存货预算销售及管理用预算等。
②专门决策预算:专门决策预算是指企业为那些在预算期内不经常发生的、一次性业务活动所编制的预算,主要包括:根据长期投资决策结论编制的与购置、更新、改造、扩建固定资产决策有关的资本支出预算;与资源开发、产品改造和新产品试制有关的生产经营决策预算等。
③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反映企业预算期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各项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财务预算是以来于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而编制的,是整个预算体系的主体。
地方预算是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统称。从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到乡、民族乡、镇级所建立起的预算都属地方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地方预算担负着保证地方行政管理支出,发展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等重要任务,它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在国家预算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预算组织实现,国家预算支出的相当部分通过地方预算分配。
地方预算支出根据地方政府的职能划分。主要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农支出,地方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地方上解支出等。地方预算收入主要由地方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地方收入部分,中央对地方的返还收入、补助收入等。
1、明确物料、人工、水电等各种费用支出、消耗水平。
2、准确的成本数据是制定价格的依据,便于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直接经济效益的体现:成本的降低=增加收入=增加利润=增加净利润。
4、预算关联到财务、物流、生产3大核心业务,是企业管理的中心枢纽。
5、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带动和促进整个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
6、由于预算是以数量化的方式来表明管理工作的标准,本身就具有可考核性,因而有利于根据标准来评定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