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书首先应当写明原告被告以及代理人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诉索要抚养费以及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写明事实与理由;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起诉书书写应包含以下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可以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诉讼请求的方式一并提交法院。第二、人民法院会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考虑以下5种情形来进行判决:一、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首部。写起诉状名称。
2、正文。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案由,离婚;
(3)写清事实与理由;
(4)主要证据及证据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起诉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