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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怎么办(怎样申请大病救助)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寄柔桑

1、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

2、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

3、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大病救助怎么办

怎样申请大病救助

1、受理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或特困家庭患大病对象。

2、受理机构,定点医院即时救助;非定点医院即事后救助。

3、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填写《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低保证、五保证;如果是非五保和低保户,提供乡镇街民政办出具城镇低收入对象或农村特困对象的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4)医疗收费票据、社保或新农合报销结算单据。

(5)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申请享受大病医疗救助首先要符合大病救助的条件,然后由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好《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真名、有效医药费发票原件;

3、优抚、低保、残疾对象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退休和在职职工需要提供单位的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要提供失业证。

携带上述材料交至村委会进行初审,并将材料和审核意见提交镇民政居审核,经过层层审批,符合条件救助的可由民政局统一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⑦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比例

目前我国规定的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比例主要有:1、根据我市医改方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将23种大重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