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红十字会救助:
1、申请者需要携带申报材料:户籍证明、工作证明、暂住证及农村合作医疗住院保偿证书,以及提供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住院发票,一日清单等。先向当地的红十字会获取申请表,填写申请救助表。
2、逐级经村(居)委会、学校、镇(街道)、民政局审核,最后由区红会办公会集体讨论,按申助者具体情况提出救助。
3、救助发放:救助款的额度,一般结合申助者伤病情形与困难程度及区红十字基金运转情况来确定额度,重复申请者予以严格控制,原则上当年不受理重复申请。
1、受理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或特困家庭患大病对象。
2、受理机构,定点医院即时救助;非定点医院即事后救助。
3、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填写《贫困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低保证、五保证;如果是非五保和低保户,提供乡镇街民政办出具城镇低收入对象或农村特困对象的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出院记录。
(4)医疗收费票据、社保或新农合报销结算单据。
(5)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享受大病医疗救助首先要符合大病救助的条件,然后由救助的对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好《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具体如下: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诊断真名、有效医药费发票原件;
3、优抚、低保、残疾对象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退休和在职职工需要提供单位的工资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要提供失业证。
携带上述材料交至村委会进行初审,并将材料和审核意见提交镇民政居审核,经过层层审批,符合条件救助的可由民政局统一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
①农村五保对象;
②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⑤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⑦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重病的病种范围主要是: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等。现在网络筹款挺方便的,大病救助还可以在水滴筹发起大病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