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属于个人所有,只属于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因此,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是父母去世后留下的个人财产,而宅基地不是父母的个人财产,父母只有使用的权利,不能留给子女。
1、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2、【法律依据】
3、《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1、城镇居民有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没有权利继承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灭失的,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收回。
2、法律依据:
3、《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
4、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