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以上交工资为荣,以私藏钱财为耻;
2、2.以坦白从宽为荣,以抗拒从严为耻;
3、3.以勤做家务为荣,以好吃懒做为耻;
4、4.以呵护他人为荣,以欺骗行为为耻;
5、5.以不离不弃为荣,以始乱终弃为耻;
6、6.以按时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
7、7.以珍惜感情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
8、8.以诚心诚意为荣,以甜言蜜语为耻;
9、9.以疼爱老婆为荣,以折磨老婆为耻;
10、10.以顺从老婆为荣,以违背老婆为耻;
11、11.以呵护老婆为荣,以糟蹋老婆为耻;
12、12.以照顾老婆为荣,以指挥老婆为耻;
13、13.以服务老婆为荣,以吆喝老婆为耻;
14、14.以尊重老婆为荣,以污辱老婆为耻;
15、15.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冷落老婆为耻;
16、16.以珍惜老婆为荣,以背叛老婆为耻。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一)工资、奖金;
3、(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4、(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6、(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包括的内容有:
1、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