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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条约的内容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兰若桑

1、1.以上交工资为荣,以私藏钱财为耻;

2、2.以坦白从宽为荣,以抗拒从严为耻;

3、3.以勤做家务为荣,以好吃懒做为耻;

4、4.以呵护他人为荣,以欺骗行为为耻;

5、5.以不离不弃为荣,以始乱终弃为耻;

6、6.以按时回家为荣,以夜不归宿为耻;

7、7.以珍惜感情为荣,以背信弃义为耻;

8、8.以诚心诚意为荣,以甜言蜜语为耻;

9、9.以疼爱老婆为荣,以折磨老婆为耻;

10、10.以顺从老婆为荣,以违背老婆为耻;

11、11.以呵护老婆为荣,以糟蹋老婆为耻;

12、12.以照顾老婆为荣,以指挥老婆为耻;

13、13.以服务老婆为荣,以吆喝老婆为耻;

14、14.以尊重老婆为荣,以污辱老婆为耻;

15、15.以关心老婆为荣,以冷落老婆为耻;

16、16.以珍惜老婆为荣,以背叛老婆为耻。

夫妻条约的内容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一)工资、奖金;

3、(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4、(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6、(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包括的内容有:

1、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婚后财产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