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侨大学是公办本科院校。
2、华侨大学,是由中侨委于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直接关怀下创办的中央部属高校,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外专千人计划,是福建省继厦门大学之后第二所设有研究生院并具有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府。
3、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共有35个学院,140个研究院、所、中心,41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94个本科专业,形成了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1、华侨大学不是211大学,该校是中国第一所以华侨命名的高等学府,是国侨办与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共同建设的综合性大学,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大学。
2、华侨大学1960年创办于著名侨乡福建省泉州市,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设立、中国第一所以“华侨”命名的高等学府。1983年中共中央确定华侨大学为“国家重点扶植的大学”。1997年,坐落于福建厦门集美学村的原集美华侨补习学校成建制并入华侨大学,更名为华侨大学华文学院。2003年学校在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2006年厦门校区正式启用。2017年学校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转专业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2、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百分之3,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百分之3;
4、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5、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
1、华侨大学是由“中侨委”于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直接关怀下创办的中央部属高校,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外专千人计划” 、“1加2加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是福建省继厦门大学之后第二所设有研究生院并具有教授、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府,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是首批获得“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评估”以及新中国最早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大学。
2、学校是全国拥有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学校是全国首批有资格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之一 ,在全球五大洲均设有办事或招生机构,是香港政府特许的招收副学士升学试点大学之一。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共有31个学院,138个研究院、所、中心,41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88个本科专业,形成了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