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住院医保的报销问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方法如下: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目前外地医保报销已经比较方便,只要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基本上可以在外地医院直接刷卡报销,之后两地医保系统会在后台自动结算。
所以外地医疗保险报销的关键就在于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它必须符合几个条件才能办理:
1、已经在外地安居的退休人员;
2、在外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
3、单位派驻外地超过3个月以上的人员;
4、因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诊外地医院的人员。
只要你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接着直接在外地医院结算窗口报销即可。
如果某些外地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需要携带费用清单等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参保人员到外地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如果是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如果是住院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提供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医保异地报销办理可以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3、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
社保卡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到异地看病人员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