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纳的工会经费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1)会员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交纳的会费。(2)工会举办的事业的收入。(3)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4)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
这是由工会法决定的。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司满25人,应该成立工会基层组织,不满的,可以成立,也可以与附近公司联合成立。
然后找所在地的工会联络,接受指导。成立了工会,自然要缴纳会费。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工会经费的计税依据是应付的工资薪金总额。工会经费缴费金额=工资薪金总额*2%,新公司在有工资薪金支出的时候,就需要开始缴纳工会经费的。
工会经费因为是税局代收的,一般优惠具有地域性质的优惠,具体要看当地税局的情况。但多数没有特别规定就是一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