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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哪些登记材料(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哪些影响)

时间:2022-03-11 来源:互联网 作者:宜嘉酱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的登记材料有: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哪些登记材料

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有哪些影响

不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就不能实现对债权的担保,而且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存在着房产被没收的风险,不办理抵押登记一旦被人恶意利用,故意制造恶意诉讼后申请法院查封房产的,房产会被法院查封没收。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33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什么时候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