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辅助账是一种备查账,其格式可以自由选择,研发支出的辅助账可以理解为用于专门记录研发支出的明细账(多栏金额式),也可以是用EXCEL表格来做,支出项目应该包含:工资、福利费、差旅费、折旧、材料费、水电费、办公费、通讯费、检验费、审批费、专利费、研究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注册费和咨询费。
研发支出辅助账包括4种形式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以及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4种形式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分别是:
1、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
2、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
3、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
4、集中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辅助账是一种备查账,其格式可以自由选择,研发支出的辅助账可以理解为用于专门记录研发支出的明细账(多栏金额式),也可以是用EXCEL表格来进行记录。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起始于1996年。当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联合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首次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