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营改增后,用于不动产或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在建工程的增值税专票经认证后记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价税合计全部记入工程成本。购进货物所包含的增值税,如果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是不得抵扣的,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而有的纳税人购入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也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但机器设备不属于不动产,购买设备所发生的进项增值税是不需要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并没有将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设定为视同销售项目,所以不必确认对应的增值税项目,直接按其成本确认即可,其对应的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在建工程成本核算是根据工程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核算的。在建工程成本核算最好单独一个账本,详细记录人工费,材料费和其他直接,间接费用等。在报关,报税方面,需要单独列出。
在建工程科目可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包括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