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
2、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非上市企业未公开发行股票,其股权不属于有价证券,所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股票)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税目征收增值税。此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增值税。
(国税发[2002]9号)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对比以上二个规定,营改增之后,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债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畴。关于发票开具,根据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使用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企业的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和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股权转让缴纳的税有:
1、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