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前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即可以直接拿来套用国家税法进行计税的部分,税前工资=所有收入总和-(社保和公积金)。该部分税前工资计算结果<5000元,则不再征税,>5000元,则按征税制分级征税,也就是说不需要计税的工资=5000+社保+公积金,但这5000是应计入税前工资的。
2、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根据个税的计税方式,可以反推税前工资,个税公式个税=税前*税率-扣除数税前-个税=税后;转换方程式可知:个税={(税后-2000-扣除数)/(1-税率)}X税率-扣除数。
税前工资,又叫应发工资,就是你当月所能得到的月薪,包括工资、饭贴、车贴、房帖、奖金等。有的单位奖金另计,那么,税前工资就包括工资、饭贴、车贴、房帖、各种固定补助、津贴等等。
税后工资所指的是,你的税前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这三者以后实际到手的钱。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1、税前工资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即可以直接拿来套用国家税法进行计税的部分。是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工资。指员工每月的应发工资,即未交纳个人所得税前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补贴。
2、税后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中的个人交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到手的工资收入。先扣除自己的五险一金,再交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发放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