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给职工的劳务报酬需要开票。
2、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如果没有取得发票,属于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在支付劳务费需要取得发票,而自然人本身开不了发票,就需要个人到税务机关。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4、《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属于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取得报酬收入,一般应由接受劳务方在支付劳务费时,向劳务发生地主管地税局代扣代缴个人劳务报酬的相关税费。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个人支付劳务费属于来自境内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的20%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个人劳务费,应按6%的税率代扣增值税,可以依据业务合同、付款凭证和境外对账单或收据抵扣增值税。同时还要代扣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支付给员工的奖金需要报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7号:
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