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疾险多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得了一次轻症或重疾,得到理赔后,不需要继续交保费,但保障不终止,后续第二、第三次轻症、重疾满足理赔条款仍然可以得到赔付。
2、重疾险多次赔付,在一定程度上让被保险人多了一份保障,但是费首次理赔会受到不少限制,如疾病分组、间隔期。
3、投保重疾险要不要附加多次赔付,投保人需要结合自身需求以及保险条款细则决定。
1、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并不一定能多次赔付,因为在这类保险产品的条款中会有这两个概念,一是疾病分组,一是间隔期。
2、重疾险的疾病分组,同一组中有疾病发生理赔,不再提供其他病种保障,若是把高发病放到一组,那么,多次赔付的概率极低;另外,多次赔付会设置间隔期,有些是180天,有些可能是1年、2年,甚至长达5年,间隔期越长多次赔付的意义越小。
同时买两份重疾险可以都赔付,当然,前提是被保险人同时满足两份重疾险的理赔条件。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因此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比如小田罹患恶性肿瘤,若其有两份重疾险,则可以同时申请理赔,提交的理赔资料申请通过之后,小田可以获得重疾险A+重疾险B两份理赔金。
简单来说,作为定额给付型保险的重疾险,买得越多,则赔得越多。
1、购买了多份保险,但是出险疾病只在一份保险的保障范围内。众所周知,重疾险根据不同客户不同病种都设计了不同的保险,每一份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侧重点都不一样,有些疾病是保障的有些疾病是不保障的。所以当出险的疾病在保障范围内,那么才可以得到保障。故此如果出险疾病只在一份保单的赔付范围内,那么只能得到该保险公司的赔付,其他保险公司是没有赔付条件。故这种情况也不涉及双份赔付的问题。
2、购买了多份保险,且出险疾病在多份保险内。保险法没有对重疾险保单份数以及保额作出限制,因此消费者无论何家保险公司,购买了几份重疾险保单,只要确诊的重大疾病在合同范围内,即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也会终止。
3、注意事项。保险市场上重疾险产品多样,其中有一类是寿险作为主险,重疾险作为附加险组合存在的,这类保险如重疾进行赔付,那么主险寿险合同也可以会终止,因此购买这类保险的人群在重疾险叠加赔付时,要进行考量,计算出得失,确保重疾险赔付利益最大化,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