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朝的史书有:
1、《史记》,作者是司马迁;
2、《汉书》,作者是班固;
3、《后汉书》,作者是范晔;
4、《资治通鉴》,作者是司马光;
5、《汉纪》,作者是荀悦;
6、《东观汉记》,作者是刘珍;
7、《三国志》,作者是陈寿;
8、《秦汉史》,作者是吕思勉;
9、《中国通史》,作者是白寿彝;
10、《中华上下五千年》,作者是墨人。
1、死刑:大体上与秦朝相类似,有弃市、腰斩、具五刑、夷三族等,汉朝与秦朝不同的有“殊死”,殊死即斩首。
2、肉刑: 宫刑,在汉朝又叫腐刑或蚕室刑; 斩右趾,在汉文帝除肉刑时改为弃市,在此之前之后,都存在; 斩左趾,汉初曾沿用秦朝的斩左趾,在汉文帝除肉刑时改为笞五百,经景帝减少笞数,最后确定为笞二百。
3、劓刑:汉初也曾沿用秦朝旧制,在文帝除肉刑时改为笞三百,景帝时期减为笞一百。
4、黥刑:后改为髡钳城旦舂。
5、鬼薪白粲:男犯为宗庙砍柴,女犯为宗庙择米的劳役刑,刑期为三年。
6、司寇:男犯到边境防御寇贼,女犯服相当劳役的刑罚,刑期是二年。
7、迁刑: 又叫做徙刑,把犯人迁到指定地区的刑罚。也适用于因连坐而坐罪之人。
8、七科谪: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的遣送七种人到边疆地区服役的刑罚。
9、罚刑:主要是罚金,在汉朝罚金是指强迫犯罪之人交纳一定量黄金的处罚
10、赎刑:赎刑与罚刑不同,赎刑是允许用金钱来赎原判刑罚。
1、诞生造纸术;
2、诞生瓷器;
3、纺织技术得到改良,丝绸等广泛使用;
4、冶炼技术得到改良,冶铁工艺已经非常发达;
5、水利技术得到发展;
6、医学得到长途发展,出现了华佗,张仲景等名医,中医已经比较完备;
7、很多机械原理被广泛应用,如轴承、曲轴连杆、转动变直线运动的装置等;
8、建筑学得到完善,有了具体的建筑规范和标准;
9、包括数学在内的自然科学有一定的发展,尤其是历法和天文;
10、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深刻地影响从此以后的中国教育和伦理。
1、西汉:萧何、曹参、陈平、王陵、审食、周勃、灌婴景、陶青、周亚夫、卫绾、刘舍、窦婴、许昌、田鼢、薛泽、公孙弘、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牦、田千秋、田千秋、杨敞、蔡义、韦贤、魏相、丙吉、黄霸、韦玄成、匡衡、王凤、王音、王商、王根、王莽、师丹、傅喜、丁明、傅赏、韦赏、董贤;
2、东汉:邓禹、吴汉、王梁、宋弘、李通、马成、韩歆、郭丹、范迁、伏恭、牟融、周泽、邢穆、桓虞、邓彪、郑弘、宋由、袁安、刘方、张酺、张奋、吕盖、韩棱、巢堪、张禹、徐防、梁鲔、尹勤、周章、张敏、夏勤、李修、刘恺、司马苞、马英、袁敞、李郃、陈褒、杨震、刘授、刘憙、冯石、李郃、陶敦、朱宠、朱伥、刘光、许敬、张皓、庞参、王龚、刘崎、孔夫、许相、丁宏、黄尚、王卓、郭虔、刘寿、桓焉、赵戒、赵峻、胡广、王畅、李固、孙朗、祝恬、盛允、虞放、种皓、刘矩、刘宠、杨秉、许栩、周景、陈蕃、刘茂、袁隗、杨赐、段颎、唐珍、刘逸、刘宽、陈球、董卓、刘虞、杨彪、黄琬、荀爽、赵谦、王允、皇甫嵩、周忠、朱俊、赵温、张喜、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