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如果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如果能够协议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离婚协议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分居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准许双方离婚。男方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据此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分居不会自动离婚。我国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分居不能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只有经过法院判定或民政部门登记过的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要符合以下这4点:
1、夫妻感情不和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2、时间认定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前后累计;
3、对于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4、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