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对于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三类。
1、首先,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其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
(1)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1、首先,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其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
(1)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