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队员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辖。城管协管员归所在中队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大多数地方属于城建局或者城乡规划局责任管辖。在中央一级单位,城管归城建部和城乡改革委管辖。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供监督员使用,实现通过无线数据采集设备采集、报送问题信息,接收监督中心分配的核实、核查任务等功能。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使用人员为监督中心接线员。通过信息传递服务引擎将监督员报送的问题信息传递到接线员的工作平台,接线员通过系统对各类问题消息接收、处理和反馈,完成信息收集、处理和立案操作,为“协同工作子系统”提供城管问题的采集和立案服务,保证问题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受理并传递到处置中心。协同工作子系统:提供给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各个专业部门及各级领导使用,系统提供了基于工作流的面向GIS的协同管理、工作处理、督察督办等方面的应用,对城市管理实现图、文、表、业务管理一体化管理。
专业介绍:本专业是院校自设学科,主要培养从事城市公共事务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公共资源管理、市政项目评估、城市经营实践等领域的复合型专门人才。官方一点说城市管理专业是,是为了适应我国城市化和城市管理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而设立的。培养具有城市管理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能灵活运用城市管理的理论,具有较强的口头。
城管人员与用人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城管人员作为劳动员,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