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不能私自拿公司物品抵工资的,否则涉嫌盗窃罪或者侵占罪,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1、工厂不发工资,110一般不管。工厂不发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法律依据: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公司三个月不发工资不能直接起诉。但是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根据《劳动法》79条的规定,法律规定劳动纠纷适用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