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证遗嘱的签名是假的,有可能是后面的人私自加的,这个可以拿着公证书让当事人去公证处查阅档案,已档案为准。也可以进行遗嘱鉴定。
2、【法律依据】
3、《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4、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伪造的遗嘱无效。
6、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公证遗嘱具有其特殊性,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第一、立遗嘱人必须神志清楚,有遗嘱行为能力;二、遗嘱的内容合法;第三、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遗嘱中的财产是立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公证流程有:
1、立遗嘱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4、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公证遗嘱优与其他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因此,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一切遗嘱。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