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运车辆一年必须通过检测线四次每季度一次,其中三次二级维护,在有检测线的修理厂就可以,一次大检要在交通局指定的监测站进行。
2、持车辆在二级维护的检测单三份(每季度一份),年审检测单(从营运证登记时间的第一季度,大检,一年一次)一份,行驶证复印(含年审有效期页复印),到当地交通局办理营运证年审。
1、挂靠车辆的投保应当由挂靠公司负责投保。
2、【法律依据】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11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4、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挂靠车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的统一发票,而且发票抬头是开具的单位名称,这种情况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挂靠车辆的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只可以通过折旧的方式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
解除车辆挂靠协议的方法有二个:
1、由双方协议解除挂靠关系。
2、由挂靠方单方通知被挂靠方解除挂靠。在这种情况下,挂靠方应该要根据挂靠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