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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离婚后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演妓派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是什么

离婚后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夫妻需要承担共同债务,除非双方协议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夫妻共有股权该怎么分

1、协商一致的情况: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2、在协商不一致情况下,夫妻股权分割需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确定股权价值,可先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作为参考数据再予竞价。

(2)价值确定后,依照顺序确定股权,先是夫妻中股东一方优先的原则,其次是其他股东,再是股东配偶。将股权价值补偿给另一方,但必须考虑夫妻有无其他的财产可以补偿,如果只有股权或其他财产的价值远小于股权不易于补偿,只有按这个价位转让股权。

(3)依照上述股权价值由法院直接征集其他股东意见,将拟转让股权份额、股权价值、回复期限发给其他股东。购买款作为财产分割,不购买的直接确定股东配偶取得股东身份。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就一方名义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分割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夫妻起诉离婚后怎么撤诉

离婚案件原告想要撤诉的,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