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不按工龄计算,是因为退休金如果按工龄计算不公平。
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工龄的,缴了社保却领不到钱,显然不合理。
而且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工龄比一般人短,
对他们来说,如此计算也是不公平的。
退休金按工龄计算影响积极性。
退休金原则上多缴多得、长缴长得、
少缴少领、不缴不领。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是社平工资的60%到300%,
缴费金额相差了5倍。如果按工龄计算退休金,对于多缴的人群是不公平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在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面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2、按照工龄计算,每工作一年,就会增加100元,所以以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是4000元,不分什么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都是平等的,公务员也不分什么职位高低,都是和工人的退休金是一样的。
3、退休人员按照缴费年限来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1年,每个月就能多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