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警了才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私了没报警的话,不会有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有:
1、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2、当事司机酒驾或毒驾。
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归属有争议。
4、损坏公共设施的事故。
5、单方事故。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7、事故有人员伤亡等。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下列情况不能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
6、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交通事故立案后可以私了,但是有两个条件。第一没有造成人员身伤亡,第二当事双方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决。由交警队出具调解终结书.双方签名即可。
2、【法律依据】
3、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