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监督委员会是我国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监察委员会是什么机关
1、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因此,监察委员会将是专门的国家监察机关,与同由立法机关人大产生的行政机关政府、司法机关检察院与法院并列。监察委员会行使的监察权,将是传统国家权力“三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一类新型的权力。
2、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与之前监察体制最大的区别是,监察机关将是与政府并列的国家机关,而非政府的组成部门,从而实现监察权和行政权的并列和分立。将监督性质的监察机关与执行性质的行政机关并列,符合“执行和监督分设”的现代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有利于增强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什么组成
1、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2、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权受谁的干涉
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