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批捕也可能会被判刑的。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
1、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2、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二、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5、四、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度日。
6、【法律依据】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8、(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9、(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10、(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11、(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12、(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1、刑事案件不批捕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2、《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3、(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5、(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6、(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7、(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8、(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中教唆未遂,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而使教唆行为未遂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