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2、【法律依据】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二条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4、第三条规定,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性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时,应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1、司法鉴定重伤害能拘留,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重伤有的,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是可以对侵害人进行刑事拘留的。
2、【法律依据】
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重伤二级司法鉴定费用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受伤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一)鉴定的委托;
(二)鉴定的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四)鉴定的依据;
(五)鉴定时限;
(六)鉴定意见;
(七)鉴定人;
(八)鉴定意见的领取;
(九)鉴定意见的审查与告知;
(十)补充鉴定;
(十一)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