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
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①房屋的权属情况;
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1、找房产中介协商解决;2、去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进行投诉,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原件,事先查好房屋中介公司的营业地、法人等信息(只有它是正式公司,就都可以工商局网站上都能查到)。3、向法院起诉。
做房地产中介的时候,可以尽快上手的方法如下:
1、了解自己负责的房源有哪些,自己拥有哪些优势以及存在哪些劣势。
2、学习态度是最重要的,听从经理安排,从中获取经验。多多的向前辈学习,多听、多看、多带看、多接触客户。
3、在客户面前尽量表现得聪明,同时要有一颗诚实的心。聪明可以体现在对客户的关怀上,例如多备几套房子,提前查好路线,提前看好房子的情况等等细节上。尤其是比较重要的大客户,更是需要你的细心。不要试图去欺骗自己的客户,因为每个客户都都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一个真诚去的人是被客户选择的最基础的条件。
4、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对客户有耐心并保持良好的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你需要通过你客户的交谈中了解到客户真正的需求,从而针对他的需求给他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5、学会调节自己的心态,当有压力时,不要轻易放弃,而是努力去学着将压力化为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