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本人送辞职申请书至单位审批,审批结束后,人事部会通知本人,本人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手续包括:交还办公用品、胸卡、《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报销院所账目,归还院所欠款,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占有、保管、借取的有关费用;核算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及薪金等。
3、办理工作交接。
4、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5、如果没有交接人就给部门直属领导。由部门直属领导签字认可。
劳动者离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具离职证明;
2、用人单位是否办理档案、社保转移等手续;
3、和人事部门核对考勤,结清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应该注意的有:
1、注意辞职的时间,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签收。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是不需要辞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