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区别:
应交所得税是二级科目,一级科目是“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贷方记录应缴纳的所得税,借方表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发生的所得税费用,贷方表示结转到本年利润的所得税费用。期末无余额。
计算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将所得税费用转入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或-永久性差异)×25%。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区别:应交所得税是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是损益类科目,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类似税金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的关系一样,一个体现在利润,一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核算: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X税务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的利润)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