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各种资产是否转回,总结如下: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一般是因为存货的价格回升,之前对该存货进行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的。但这个转回的金额是以原已计提的存货准备金额为上限。就是转回的金额以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是因为之前导致存货发生减值的原因消失,需要把之前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回。转回的分录是: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是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指的是存货在出售或者领用时,随着存货的结转,按照其成本和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一起结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