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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时间:2023-09-16 来源:互联网 作者:树芬

1、等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

2、【法律依据】

3、《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第1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骨折什么时候做工伤鉴定

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1、关于工伤导致骨折能不能评上伤残的问题,如果情况符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第十级中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就可以评上十级伤残。其中“无功能障碍”指的是能够伤愈并且相关身体部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比如手臂骨折,伤愈后手臂还能进行初步的弯曲等相关的功能。具体级别需要待工伤认定后,本人持有病历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2、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3、指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5、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6、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7、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骨折好了能做工伤鉴定吗

1、骨折好了能做工伤鉴定。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脚趾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等级

脚趾骨折的伤残等级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一般情况下脚趾骨折痊愈无后遗症者,为十级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内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